01
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
國家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包括五個子體系:
1. 組織體系,
2.診療規范體系,
3.質量指標體系,
4.質量標準體系,
5.監測預警評估體系。
《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適用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過去醫療質量管理分二級醫院、三級醫院,這次新的質量管理法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包括所有西醫、中醫、專科醫院)。
02
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
醫院成立九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
1.醫院醫療安全管理委員會;
2.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
3.醫院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
4.醫院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
5.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
6. 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
7. 醫院病案管理委員會;
8. 醫院輸血管理委員會;
9. 醫院醫學倫理管理委員會。
二級以上的醫院、婦幼保健院以及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下稱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委員由醫療管理、質量控制、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學工程、信息、后勤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臨床、藥學、醫技等科室負責人組成,指定或者成立專門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其他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或者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具體管理工作。
03
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醫療機構、二級以上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醫療質量管理的有關要求,制訂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本機構醫療質量監測、預警、分析、考核、評估以及反饋工作,定期發布本機構質量管理信息;
(三)制訂本機構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制訂本機構臨床新技術引進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五)建立本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規范的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并監督實施;
(六)落實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04
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
二級以上醫院各業務科室應當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醫療質量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2.制訂本科室年度質量控制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
3.制訂本科室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和具體落實措施;
4.定期對科室醫療質量進行分析和評估,對醫療質量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5.對本科室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標準、診療常規及指南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6.按照有關要求報送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相關信息。
05
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落實內容
二級以上醫院各業務科室應當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醫療質量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2.制訂本科室年度質量控制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
3.制訂本科室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和具體落實措施;
4.定期對科室醫療質量進行分析和評估,對醫療質量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
5.對本科室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標準、診療常規及指南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6.按照有關要求報送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相關信息。
06
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落實內容
科室九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
1.科室醫療安全管理工作小組;
2.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
3.科室醫療技術管理工作小組;
4.科室護理質量管理工作小組;
5.科室藥事管理工作小組;
6. 科室感染管理工作小組;
7. 科室病案管理工作小組;
8. 科室輸血管理工作小組;
9. 科室醫學倫理管理工作小組。
醫院科室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
每一個科室成立質量管理工作小組,落實內容:
1.科室質量管理小組組成人員;
2.科室質量管理小組人員落實后,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的職責明確;
3.科室質量管理小組的制度落實;
4.科室質量管理小組實施科室質量管理工作的流程落實;
5.科室質量管理小組每月的質量管理工作的評價;
6.科室質量管理小組每月針對科室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缺陷、差錯等進行的持續改進計劃。
07
醫院科室質量管理持續改進
醫院科室質量管理持續改進環節與內容:
按照國家衛計委要求,醫院科室每月都要針對科室存在的問題、缺陷和差錯等進行持續改進。
衡量持續改進的環節流程和內容是四個方面:
1.持續改進的文字計劃;
2.持續改進的事實(就是對什么問題、缺陷進行了改進);
3.持續改進的操作流程;
4.持續改進的效果。
符合以上四個內容,持續改進才能夠得到了落實。
08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
2016年,國家衛計委以部門規章形式頒布施行《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長效工作機制,明確了醫療質量管理各項要求,促進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軌道。
在《辦法》的基礎上,為指導地方和醫療機構進一步理解和貫徹落實核心制度,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衛健委對《辦法》提出的18項核心制度的定義、內容和基本要求進行了細化,組織制定了《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因此,以后在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方面,我國有了全國統一的標準。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