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文件 |
甘衛醫政函〔2014〕517號 |
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登革熱診療指南(2014年第2版)的通知 |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衛生局)及甘肅礦區衛生局,委屬各醫療機構,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省康復中心醫院,蘭州石化總醫院: |
現將《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登革熱診療指南(2014年第2版)的通知》(國衛發明電〔2014〕66號,詳見附件)轉發你們,請參考使用,并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切實加強臨床醫護人員培訓工作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各省級醫療機構要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發的《登革熱診療指南(2014年第2版)》相關內容,加強本轄區醫療機構(或本單位)臨床醫護人員,特別是急(門)診科、發熱門診、呼吸內科、檢驗科、影像科等關鍵科室醫護人員的培訓工作,使相關醫護人員能夠熟練掌握登革熱的臨床表現、診斷與鑒別診斷、個人防護、消毒隔離等診療常識和技術,提高早發現、早治療意識和救治水平。 二、切實加強醫療救治保障工作 全省二級以上醫院要切實做好登革熱醫療救治相應保障工作,要按照《登革熱診療指南(2014年第2版)》做好相應救治藥物、醫療器材的儲備工作,發現疑似病例的醫院必須預留重癥監護床位用于重癥登革熱患者的搶救工作。同時,各醫院要加強與當地疾控部門合作,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工作,發現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立即實施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如果首診醫院不具備醫療檢查條件和醫療救治條件,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保證醫療安全的前提下,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接受進一步診療;對不適宜轉診的危重癥患者,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由省、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專家協助指導救治,確保疑似病例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危重患者全力救治。 三、切實加強健康教育和防控宣傳工作 全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登革熱防控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通過電視、廣播、宣傳欄、門診專題宣教等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登革熱的防治知識,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認識到中東呼吸綜合征可防、可治、可控,消除恐懼心理。 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