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文件 |
甘衛醫政函〔2014〕518號 |
關于繼續做好我省可能發生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醫療救治準備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衛生局)及甘肅礦區衛生局,委屬各醫療機構,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省康復中心醫院,蘭州石化總醫院: |
為進一步做好可能發生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醫療救治準備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結合國際對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特點、病例診療、院感防控的最新研究進展,組織專家制定了《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診斷程序》、《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診療方案(2014年版)》和《中東呼吸綜合征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2014年版)》,現隨《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可能發生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醫療救治準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4〕854號)一并轉發你們(詳見附件),請參照執行,同時請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切實加強定點醫院組織工作 各省級、市級定點收治醫院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的防控、救治工作,組織成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加強臨床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工作,并建立疑似病例預警機制和上報機制。同時,按照新版的診斷程序、診療方案及院感防控指南,對相關專科醫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制定完善切實有效的患者(疑似患者)診斷流程、治療方案、收治方案、轉運方案及院感防控方案。省級、市級傳染病防控醫療救治專家組要加強對定點收治醫院的支持,指導其切實有效的開展相關工作。 二、切實加強臨床醫護人員培訓工作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各省級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本轄區(本單位)醫療機構臨床醫護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下發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診斷程序》、《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診療方案(2014年版)》和《中東呼吸綜合征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2014年版)》及《甲型H1N1流感病例轉運工作方案(2009年修訂版)》(衛發明電〔2009〕125號)等技術規范,加強醫務人員全員培訓。重點加強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關于中東呼吸綜合征的臨床表現、診斷與鑒別診斷、個人防護、消毒隔離等方面技術培訓,提高早發現、早治療的意識和水平。 三、切實加強醫療救治保障工作 各定點收治醫院及省內二級以上醫院要切實做好中東呼吸綜合征醫療救治相應保障工作,必須預留重癥監護床位用于中東呼吸綜合征患者搶救工作,同時按照2014年版診療方案做好相應救治藥物、醫療器材的儲備工作。同時請各地、各單位按照《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做好可能發生的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醫療救治準備工作的通知》(甘衛醫政函〔2013〕530號)相關要求做好醫療機構間患者(疑似患者)轉運工作。 四、切實加強健康教育和防控宣傳工作 全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中東呼吸綜合征的防控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工作。通過電視、廣播、宣傳欄、門診專題宣教等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中東呼吸綜合征的防治知識,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認識到中東呼吸綜合征可防、可治、可控,消除恐懼心理。 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