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2014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鞏固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完善補償機制,逐步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據《2013年白銀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市級統籌實施意見》(市衛農合發〔2013〕4號)和省、市、縣衛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上年度靖遠縣新農合運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優質服務,方便群眾;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建立起覆蓋全部農村居民的新農合制度,參合率保持在95%以上,政策范圍內補償比達到80%以上,實際補償比達到64%以上,切實減輕農民因重大疾病造成的經濟負擔,不斷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
二、實施對象
本縣農村戶籍人口、已參加新農合的城鎮規劃區內的失地農民及其子女、已參加新農合的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的非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未參加新農合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的非城鎮戶籍失業人員、非農業戶籍的失業人員;農村家庭未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均可自愿選擇參加新農合。參加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家庭成員全體參加。城鄉居民只能參加一種基本醫療保障,不得在參加新農合的同時又參加其它形式基本醫療保障。
三、籌資標準
按照個人繳費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原則,2013年,全縣新農合籌資標準由上年度每人290元提高到每人340元。其中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280元(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270元,市財政補助4元,縣財政補助6元);農民個人繳費提高到60元。
在農民自愿參加的基礎上,個人繳費以戶為單位由各鄉(鎮)政府組織征收,開具由省財稅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票據,并由鄉鎮新農合管理機構負責登記造冊,以戶為單位填寫核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
對于農村特困群眾(五保戶、低保戶、二女結扎戶和獨生子女領證戶中的特困戶、七至十級傷殘軍人及其他重點優撫對象中的特困戶)依據《靖遠縣農村特困群眾醫療救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無力繳納個人參合費用的農民家庭和因患大病住院經新農合補助后個人負擔醫藥費用過高,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給予適當的醫療救助。經個人提出申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村鄉逐級審核、上報縣民政局核準后實行醫療救助。
縣級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工作經費按參合人數每人每年1元的標準列入縣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合基金中提取。
四、基金管理
由縣財政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新農合基金專戶”,統一管理全縣新農合基金。新農合基金由各級財政補助資金、農民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農民個人繳費以鄉為單位上繳縣財政局“新農合基金專戶”。2013年度新農合基金全部用于統籌,不設家庭賬戶。2009年度以前家庭賬戶剩余資金可以結轉今年使用,可以抵付門診統籌和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統籌自付部分,但不能提取現金,也不能頂繳下年度的參合費用。鄉鎮合管辦每月可繼續到縣合管辦核報家庭賬戶剩余資金,報完為止。鄉鎮合管辦負責完善家庭賬戶管理臺賬,縣合管辦負責住院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及剩余家庭賬戶資金的審核并匯總支付憑證,交縣財政局復審后,財政局每月向各定點醫療機構劃撥資金。
基金管理做到銀行管錢不管賬,經辦機構管賬不管錢,實現基金收支分離,管用分開,封閉運行。
五、基金使用
2013年,全縣繼續推行“住院統籌(含住院平產分娩、慢性病門診)+門診統籌”的補償模式。本年度住院統籌基金劃分為人均260元,門診統籌基金劃分為人均80元。新農合基金分四部分使用,即風險基金、住院統籌基金、慢性病門診統籌基金和普通門診統籌基金。風險基金作為專項儲備基金,主要用于彌補新農合基金超支導致的基金臨時周轉困難支付。風險基金按當年統籌基金總額的10%累計提取,足額上繳市財政新農合基金專戶集中管理。啟用風險基金需報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審批。住院統籌基金僅限于參合農民住院醫療費用、孕產婦正常住院分娩和慢性病門診統籌的補償。門診統籌基金只用于參合農民在我縣鄉(鎮)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門診費用報銷。根據住院和門診報銷情況,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可相互劃轉使用,但累計總基金不得透支。
基金的使用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基金當年結余原則上控制在15%(含風險基金)以內,歷年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籌資總額的25%。
六、補償范圍和標準
(一)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1、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2、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違法亂紀所致傷病的;
3、交通事故、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他方負責的;
4、工傷明確由他方負責的;
5、按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二)不予支付的診療項目
1、綜合服務項目類
(1)院外會診費、遠程會診費、各種特診費、病歷工本費、各種帳單和報告單及其它資料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加班費、自請特別護士、家庭醫療保健服務、家庭病房床位費、特需醫療服務(點名手術、點時手術、點名會診、點名檢查、點名護理、特殊病房費等);
(3)擔架員隨救護車出診費;
(4)取暖費、空調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
(5)陪護費、陪員床位費、護工費、洗理費;
(6)膳食費(含營養餐、藥膳、食療等);
(7)書刊報紙費、文娛活動費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8)各種與診療無直接關系的費用(如臉盆費、口盅費、餐具、牙具費、日常清潔衛生費、衛生塑料袋費、拖鞋費、衛生紙費、排尿排便器具費、排污費、押瓶費等)。
2、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重瞼術、隆乳術、斜視矯正術、矯治口吃、治療雀斑、老人斑、色素沉著、腋臭、脫發、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潔齒、鑲牙、牙列正畸術、色斑牙治療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戒煙項目的診療(含藥品)費用;
(3)出國出境發生的診療項目(含藥品)費用;
(4)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心理咨詢、健康咨詢、婚育咨詢、疾病預測費、醫療事故鑒定、精神病法醫學鑒定、各種驗傷和傷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親子鑒定、遺傳基因鑒定等);
(5)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除圍產期保?。┑软椖浚?span lang="EN-US">
(6)各種使用日常生活和娛樂物品進行的康復性治療及其用品費用。
3、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糖尿病決策支持系統、人體信息診斷、電腦選擇最佳妊娠期等檢查治療費用;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按摩器、輪椅、拐杖、各種家用檢測治療儀器、皮鋼背甲、腰圍、鋼頭頸、胃托、腎托、子宮托、疝氣帶、護膝帶、提睪帶、健腦器、藥枕、藥墊、熱敷袋、神功元氣袋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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